最近HR圈又有個大新聞,女碩士楊斯涵于2017年參與求職類節(jié)目《非你莫屬》,成功獲得某公司銷售運營總監(jiān)助理的職位,并在節(jié)目中約定薪資為13000元。根據(jù)協(xié)定,楊斯涵于2018年4月入職。然而在入職前夕,該公司人力資源總監(jiān)綜合評估后,建議其從銷售崗位入手,薪資以底薪4000+提成的方式達到綜合收入13000元。最后當事人在貼吧曝光,引起軒然大波。
“底薪一萬三變四千女碩士求職事件”從法律層面的解釋我就不說了,輿論炒的很熱了,網(wǎng)上已經(jīng)有一大堆律師給出了比較詳盡的解釋,都是站在了女碩士的層面說要怎么維權。
我想從另一個角度,說一下這個事件對我們HR操作層面的啟示是什么。
看到這個事件,我第一時間想到的是:這件事為什么會發(fā)生?
正常情況下,作為一個正規(guī)公司,面試和候選人談薪酬的時候會用這種“騙”的方式嗎?
候選人知道被騙了以后會欣然接受,然后入職嗎?
候選人入職了以后會長久的工作下去嗎?
這些問題的答案顯然都是否定的,正常情況下,這種小兒科的問題都不需要被探討。
尤其是我們HR在操作的時候,更不可能犯這種低級錯誤。
所以,我認為之所以會產生這個事件的問題。多半原因并不是出在HR身上,而是出在用人部門身上!對于這個特定事件,是出在參加節(jié)目的老板身上。
參加節(jié)目的老板,大概只知道兩個信息,一是公司有這個招聘崗位的需求;二是這個崗位在職人員的最高月薪是13000/月。但是他并不知道這個月薪的薪酬組成,其實是低薪+提成之后的;或者他可能知道,但是為了在節(jié)目中表現(xiàn)自己公司牛X,做效果故意這么說的。
然后,接下來發(fā)生的事情大家都知道。
那么,HR為什么會和她說崗位薪資以底薪4000+提成的方式達到綜合收入13000元?
因為這是公司對新入職員工的薪酬事實!而且說不定這已經(jīng)比很多在職員工的底薪高很多了,再高可能現(xiàn)在很多在職員工就要離職了!
HR很可能是考慮公司的大局,不得不這么做!
這就是許多公司的現(xiàn)狀,用人部門在外面ZUO,人力資源部在背后給他們擦屁股!
正所謂:YOU ZUO YOU DIE,DON'T ASK WHY。
用人部門為什么可以這么ZUO?通常是三個原因:
1.他們根本不了解自己該了解的人力資源管理知識。
2.他們不知道哪些話該說,該怎么說,哪些話不該說。
3.公司沒有規(guī)范和約束他們行為的有效機制。
要解決這三個問題,通常有兩個辦法。
1.加強培訓以及與用人部門之間的溝通。
最經(jīng)典的就是非人力資源部門的人力資源管理培訓。
拓展閱讀:觀音菩薩教你如何做好非人力資源的人力資源培訓
比如案例中這種面試的時候該說什么、不該說什么,以及公司部門薪酬的組成早就應該在培訓中告訴用人部門。
2.探討和評估如果用人部門不按照人力資源管理要求做事,有沒有罰項?
比如:
讓用人部門24小時內報工傷,就是不報,耽誤了時間,損失誰承擔?
讓用人部門自己面試完了員工要通知人力資源部,不通知就讓員工上崗,出了問題,造成損失誰承擔?
讓用人部門面試的時候不要瞎報薪酬,結果瞎報完了候選人上崗要薪酬,損失誰承擔?
不怕神一樣的對手,就怕豬一樣的隊友。
對于這個事件給我們*大的啟示,我認為是HR要關注和管理好用人部門的這些“隊友們”。
堅持一個簡單的原則:YOU CAN YOU UP ,NO CAN NO BIBI!
記?。罕苊庾约翰疗ü傻年P鍵要務是防止他們做蠢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