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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四于2018年4月21日入職某商務公司,后續(xù)簽勞動合同自2022年3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 勞動合同約定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崗位任職條件和乙方實際工作能力、業(yè)務水平及工作表現(xiàn),在...
最近,某公司的人力資源負責人Y先生,遇到了一件很郁悶的事:“女員工入職三天就宣布懷孕,孕期幾乎沒正常工作,產假結束后就遞了辭職信。”
劉和珍于2002年12月入職上海某橡膠公司工作,雙方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最后一期勞動合同為自2014年1月1日開始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葉重自2015年1月19日入職浙江某汽車部件公司。 2023年3月份,葉重以母親重病住院回家看望為由向公司請假20天,尚未獲得批準情況下,葉重自2023年3月27日起離崗回家。 2023年...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如果公司約定每月10日發(fā)工資,但實際每月都延遲到15-23日才發(fā),員工如果提出被...
2018年4月1日,蔣瑤入職高達商業(yè)公司,工作地點為銀泰購物中心耐克專柜,職務為店長,接受駐柜所在單位相關紀律管理。 2022年3月11日,蔣瑤休產假。2022年7月22日,蔣瑤產假后返崗。 ...
本案爭議焦點在于甲公司是否應當承擔工傷保險責任,核心在于甲公司將涉案工程承攬給案外人袁乙系屬于建設工程違法發(fā)包抑或屬于普通承攬關系。
萬震山于1994年即在鞍山市某設備監(jiān)督檢驗所工作,后轉到東辰公司繼續(xù)在原工作地點從事原工作, 2019年12月14日,公司負責人通知萬震山:“下周起不用在這里上班了,不在這里工作了,...
除了電子社??ü俜紸PP、微信小程序和支付寶小程序,國家政務服務平臺、國務院客戶端微信小程序、掌上12333、云閃付、人社部門APP、服務銀行APP等渠道均可申領電子社??ㄅ叮?/p>
上班遲到,扣錢! 隨便請假,扣錢! 業(yè)績不達標,扣錢! ······ 老板一言不...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條第二款規(guī)定,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yè)技能,執(zhí)行勞動安全衛(wèi)生規(guī)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yè)道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二項,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guī)...
小編按:2024年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宣布人民法院案例庫正式上線。最高法要求,法官在審理案件時必須檢索查閱案例庫,參考入庫同類案例作出裁判。這對于促進統(tǒng)一裁判規(guī)則和尺度,避免“同案不同...
馬春花是深圳極大公司員工,入職時向公司申請自愿放棄住房公積金。 2017年5月,馬春花向深圳市公積金中心投訴公司存在少繳住房公積金的行為,要求公司為其補繳應由用人單位繳存的住房公積金...
在日常工作中,大家總是避免不了因私事請假的情況,那如果請事假未批,不上班構成曠工嗎?公司因此解除勞動合同合法嗎? 今天用一個實際案例給大家解答這一問題。
小編按:員工下班途中騎摩托車翻車當場死亡,因事發(fā)路段無監(jiān)控,交警沒法認定事故責任。能否認定為工傷?本案案情跌宕起伏,人社局先后作了4次工傷認定,法院先后作了6次判決,強烈推薦閱讀! 白愁飛上班時...
高院裁定:判斷女職工的退休年齡,應根據退休前最后一份勞動合同的約定,管理崗位或專業(yè)技術崗位為55,非管理崗位為50
臨近春節(jié),不少小伙伴打算換份工作。 我們都知道勞動法規(guī)定:勞動者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但提出離職后還沒到30天,用人單位能讓勞動者提前走人嗎? &nb...
小編按:很多人骨子里根深蒂固的想法是經濟補償再怎么樣也不可能超過12個月,持這種觀點的不僅有普通勞動者、人力資源從業(yè)者、律師,甚至還包括部分法官,請看案例:
咱們常說 吃飽了才有力氣工作 忙活了一上午 最期待的就是中午飽餐一頓 有人可能為了錯開就餐高峰期 提前幾分鐘奔赴食堂